02
注册账号并且登录
03
申请证明书
点击“证明书办理”,阅读完工作细则后点击“我同意”进入申请办理页面填写申请信息。
须填写的申请信息如下:
① 选择申请办理原因,主要包括遗失、损毁两项。
② 填写备注,对上述办理原因展开描述。
③ 填写邮编、地址、手机等个人信息,均为必填项。
04
流程中的注意事项
1
申请材料
① 居民身份证件,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则上应与资格申请时提交的身份证件一致;
② 照片,原则上提供与本人考试报名上传同一底片照片;
③ 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遗失新版证书备案页或旧版证书正本的,原则上不予补办;如确需办理证明书,应交回新版证书主页或旧版证书副本。
2
办理时限
司法部于每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期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系统受理证明书办理;于法律职业资格集中审核期间,统一接收各省(区、市)司法厅(局)报送的申请办理证明书材料和核查工作报告,并印制证明书。
办理证明书具体时间安排参照司法部公告公布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和审核工作时间。
3
办理要求
1.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纸质证书遗失、损毁的,可以申请办理证明书;因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信息变更申请换发证书的,不予办理。
2.申请人应向法律职业资格档案所在地司法局提出证明书办理申请,如档案所在地申请人法律职业资格电子档案不全的,可向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地(原始纸质档案所在地)申请办理。证明书印制完成后,由相关地市司法局通知申请人本人现场领取。
3.根据考试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证书可分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全套证书包括正本、副本,简称旧版证书,考试时间:2002-2017 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全套证书包括主页、备案页,简称新版证书,考试时间:2018 年以后)。对不同版本的证书应分类处理:
(1)全套证书遗失、损毁的,办理证明书;
(2)旧版证书副本或新版证书主页(均含本人照片和详细信息)遗失、损毁的,办理证明书,剩余证书不需回收;
(3)旧版证书正本或新版证书备案页遗失、损毁,确需申请办理证明书的,应交回旧版证书副本或新版证书主页。
以上流程,同学们可以收藏一下,以备后用。
当然了,以上这些内容只限于已经取得了法考证的人,对于正在备考的23年考生来说,目前的重心工作还是积极备考,力求一次性过关,顺利把法考证拿到手。返回搜狐,查看